臺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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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9 月 21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05094634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946349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之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