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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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51221974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
定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1221974A00_ATTCH4.pdf 、 1221974A00_ATTCH5.odt 、 1221974A00_ATTCH6.odt 、 1221974A00_ATTCH7.pdf)
主旨:轉知「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25 日以臺教人(二)字第 1050142366B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