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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馨瑩 - 人事室 | 2017-01-25 | 點閱數: 478

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劉憲璋
電話: 06-2991111#8493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 toce0923@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06009765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0097651A00_ATTCH5.doc 、 0097651A00_ATTCH6.doc 、 0097651A00_ATTCH7.doc 、 0097651A00_ATTCH8.pdf)
主旨:「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06 年 1 月 10 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