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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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6020833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0208337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幼兒園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擔任代理教保員乙職,其於同一年度曾任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之年終工作獎金計算疑義一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