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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馨瑩 - 人事室 | 2017-03-03 | 點閱數: 496

教育部 函
地址: 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 5 號
傳 真:(02)2397-7022 、 2397-6946
聯絡人:李秀紋
電 話:(02)7736-5929
受文者: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8 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二)字第 105017884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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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無附件
主旨:所詢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得否兼任本部中北區能源科技教育區域中心計畫之協同主持人,及學校得否准其公假出席計畫相關教師工作坊、能源科技教育推廣活動及工作會議等活動一案,復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