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顏嘉辰 - 幼兒園 | 2017-03-10 | 點閱數: 8879
臺南市永康國小附設幼兒園 106 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3 月 2 日南市教特(一)字第 1060218997 號函辦理。
二、登記日期: 106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行政大樓川堂)
三、報名資格:
  (一)設籍本市且有居住事實者,年滿三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二)原住民籍幼兒。
(三)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四)各年齡區間:大班( 5 歲): 100 年 9 月 2 日至 101 年 9 月 1 日中班( 4 歲): 101 年 9 月 2 日至 102 年 9 月 1 日小班( 3 歲): 102 年 9 月 2 日至 103 年 9 月 1 日
四、優先入園身份: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優先入園:
  (一)第一優先
1.低收入戶子女(經區公所核定在案,並出具本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者)。
2.中低收入戶子女(經區公所核定在案,並出具本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3.身心障礙幼兒(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市特教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4. 原住民籍幼兒(戶口名簿上幼生註記原住民身份,戶籍不限本市)
5.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1)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2)0206 受災戶家庭幼兒持有區公所証明者)。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出具身心障礙手冊)。
  (二)第二優先
1.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
2.育有 3 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學齡滿 4 足歲幼兒(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五、招收順序: 5 歲第一優先→4 歲第一優先→3 歲第一優先→5 歲第二優先→5 歲一般幼兒→4 歲第二優先→3 歲第二優先→4 歲一般幼兒→3 歲一般幼兒
六、登記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並蓋家長(監護人)私章或簽名
  (二)繳驗戶口名簿正本+繳交戶口名簿影印本
七、抽籤:登記新生如超過預定錄取人數時,以抽籤決定之,如未達招生人數,一律入園並辦理報到。
   (一)報名結果於 4 月 26 日下午 6 : 30 公告於永康國小網站、川堂,公告全額錄取或是否將辦理抽籤及第二次招生事項,請家長務必詳閱公告內容。
   (二)抽籤日期: 10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 : 00 於本校四樓會議室
   (三)抽中者請攜帶登記表立即辦理報到;經通知仍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
八、報到日期: 10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 : 00 至下午 15 : 00 。             
   (至幼兒園辦公室報到,並繳交預防注射卡影本+永康農會存摺影本及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