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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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陳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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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6042927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轉基隆市政府有關太平國小奉令自 106 學年度( 106 年 8 月 1 日)停辦,請轉知貴校欲參加市外介聘之教師,請查照。
說明:依據基隆市政府 106 年 4 月 21 日基府教前貳字第 1060114081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