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業經總統於民國 106 年 5 月 10 日公布施行;檢送公布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6 年 5 月 22 日部退三字第 106422527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處理條例業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304 期(參見總統府網站: http://www.president.gov.tw 公報系統)或本府人事處網站。至所涉實務上應執行事項,刻由銓敘部規劃中,屆時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