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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麗媛 - 輔導處 | 2017-06-05 | 點閱數: 772

申請資格:

1.廣達《游於藝》計畫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在學學生。
2.家境清寒屬中低收入戶或突遇變故,須由教師推薦證明
3.具藝術潛能學生:提供藝術創作作品、藝術相關得獎紀錄或由 教師推薦證明。
 
辦法請參閱附件。請符合資格孩子踴躍提出申請,輔導室將協助完成相關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