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陳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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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liju1001@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8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4106515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1065159A00_ATTCH1.pdf)
主旨:請加強宣導「一般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實施要點」(如附件),並依規定辦理相關作業,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