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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趙佳文 - 輔導處 | 2017-06-27 | 點閱數: 666

一、依據本市 106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本(106)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至 18 日(星期五),假本市文賢國中辦理,參訓人員為近 3 年本市初任教師(含教甄及市外介聘者,不含專任輔導教師),另校內教師皆未具輔導知能者(E 類)務必派員參訓,請轉知前開教師於 106 年 8 月 5 日(星期六)前至學習護照系統(研習代號: 201620)報名參加。無法使用學習護照系統報名者,可填妥本案計畫(如附件)之附件二報名表傳真報名,並請致電承辦學校文賢國中輔導室確認。

三、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