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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筱棻 - 教務處 | 2017-07-03 | 點閱數: 915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30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一)字第 106065501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重申有關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排名相關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辦理。
二、有關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依據上開準則規定第 9 條第 1 項規定:「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爰此,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俾利學生瞭解自我表現在所有學生中的相對位置;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班級及學校排名,亦不可發放呈現有學生個別班級及全校排名之成績單。
三、請各校確實遵守上開規定辦理,確保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