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6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依據 「106 學年度台南市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
1.普通班北區、美術班(不分區):麻豆國中。 2.普通班南區:立人國小。
三、比賽方式:
(一)採先網路登記報名,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
(二)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比賽,不受理個人送件。
四、收件日期: 即日起~9 月 20日(三)
五、收件地點: 1.大辦公室輔導室; 2.美術大樓 2F 美術資料室(擇一)
六、報名類別: 請參考下表填寫
類別 |
應徵組別 |
|
1.繪畫類 |
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中年級組美術班組、高年級美術班組 |
四開(約 39公分×54公分) |
2.書法類 |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
*大小為對開(約 34公分×135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作品需落款,採用素色宣紙 |
3.平面設計類 |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中年級美術班組、高年級美術班組 |
四開(約 39公分×54公分) 送市賽時需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公分 |
4.漫畫類 |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中年級美術班組、高年級美術班組 |
不超過四開圖畫紙 (約 39公分×54公分) |
5.水墨畫類 |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
*宣(棉)紙四開(約 35 公分×70 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
6.版畫類 |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
四開(約 39公分×54公分) |
小小叮嚀:
1.繳交之作品背面左下方,一定要貼上報名表。(請貼一張就好)
2.報名表每個欄位都要填,包含老師和學生之英文姓名。(英文姓名請和護照相同,無護照請和學籍系統相同,請先找導師協助英文姓名填寫事宜)
3.因分機暫時不通,若有問題請學生到美術資料室詢問(藝文教室四旁),或於輔導室留言,再行回覆。
4.同一類作品每人限送作品一件,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5. 鼓勵學生踴躍參比賽,但此比賽務必透過學校公開評審再統一送件方可參加。有意願參加的同學請在9/20(三) 12:00之前將作品繳交至輔導處或美術大樓 2樓美術資料室,學校將依比賽規定辦理校內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比賽。
6.詳細比賽規定請參考附件 - 106 學年度全國及台南市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