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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陳明福 - 教務處 | 2017-09-13 | 點閱數: 778

說明:
一、為提供本市教師一個使用英語以進行聽說讀寫之環境與機會,集聚團體想法以促進英語科教師(包含本籍教師及外籍教師)及非英語(其他領域)教師使用英語融入其他領域教學的可行性,故擬定旨揭計畫以學習社群之形式,透過教師同儕交流增能,於領域中研討進行英語教學。
二、社群申請方式:
(一)申請對象: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
(二)申請程序:請有意願參與申辦之學校(跨校合作由主辦學校)於 106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妥「計畫申請表」、「經費概算表」,並將紙本一式 2 份逕寄東區崇明國小教務處(地址:臺南市東區崇明路 698 號),並由教育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將選出國中小共 10 個社群,審查結果另案公告。
(三)執行期程:自 106 年 9 月 20 日至 106 年 12 月 20 日止,執行成果於 107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前繳交。

(四)補助經費:每一個社群補助經費計新臺幣 2 萬元整。
三、社群實施方式:
(一)一校申請:每社群至少 6 名教師(至少跨 2 個學習領域,其中英語領域教師不超過二分之一)。
(二)跨校合作:每社群至少 6 名教師(得跨教育階段、跨領域合作,其中英語領域教師不超過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