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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三益 - 學務處 | 2017-10-02 | 點閱數: 744

麻煩報本是音樂比賽個人項目,請依照會議結果參賽

一、依據本市 106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指定曲業於106年 10 月 2日(星期一)上午 9時假民治市政中心南瀛大樓 7 樓會議室公開抽畢,抽籤結果為 106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目第〈 2 〉首

三、請各級學校將相關訊息代為轉達至相關參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