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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嘉欣 - 輔導處 | 2017-10-19 | 點閱數: 978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6926日藝視字第1060003519B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用紙種類如下:

    ()蕙風堂:羅紋(H)。

    ()正大光明毛筆有限公司:正大青檀。

三、台南市書法類現場書寫比賽用紙同全國賽用紙。

四、台南訂於1061027日上午辦理之書法類現場書寫提供每位參賽者宣紙數量:

    ()國中、國小組:對開,每人共4張(羅紋(H)2張、正大青檀2張)。

    ()國高中職組:全開,每人共4張(羅紋(H)2張、正大青檀2張)。

五、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學生,將參加1061027日(星期五)090分於麻豆國中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以教育局以教育網路中心公告(http://www.tn.edu.tw)通知各得獎學校轉知獲選學生及指導老師。

、詳參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