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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 陳明福 - 教務處 | 2018-01-31 | 點閱數: 671

明:

  一、依據 106年 12 月 21 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147757 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直轄市縣(市)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育及認證作業要點」          

      第 10點第 3 項規定略以,「...領有證書逾四年者,應重新受訓再取得證書。」

     ( 103年以前有效年限為六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及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協助規劃旨案課程。

 

  三、本次課程以「於民國 100-102年取得三階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之輔導員進階及領導人培育證書,

      並具有換證需求者」為主要培訓對象,分北、中、南三區辦理,每區各辦理 1場「輔導員進階回

      流課程」及 1場「領導人回流課程」,共計辦理 6 場次,預計培訓 180 人

 

  四、各梯時程:

(1)  輔導員進階回流課程: 1月 29 日(中區)、 1 月 30 日(南區)、 1 月 31 日(北區)。

(2)  領導人回流課程: 1月 30 日(中區)、 1 月 31 日(南區)、 2 月 1 日(北區)。

                   

  五、有關課程內容及研習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