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國小附設幼兒園 107 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3 月 7 日南市教特(一)字第 1070252322 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
(一)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 3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101 年 9 月 2 日至 104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二)原住民籍幼兒。
(三)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四)非設籍本市之幼兒,得於第 2 次入園登記作業後且仍有缺額時招收之。 (惟不得享有本市公幼免學費及教保券補助。)
三、招生人數:可招生名額 118 名。 (核定名額扣除舊生直升及特教生減收名額)
四、登記手續及攜帶文件:
(一)填寫報名表,並蓋家長(監護人)私章或簽名。
(二)出示戶口名簿正本+繳交戶口名簿影印本及優先入園身份佐證資料。
五、登記、抽籤及報到時間:
(一)第一次入園登記
1.登記日期: 107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
2.抽籤日期: 107 年 4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當天完畢後公布於網站及公佈欄。
4.報到日期: 4 月 27 日上午 11:00-下午 3:30 至幼兒園辦公室報到,並繳交預防注射卡影本+永康農會存摺影本)。
(二)第二次入園登記:(第一次招生不足時,辦理第二次招生)
1.登記日期: 107 年 5 月 2 日(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
2.抽籤日期: 107 年 5 月 4 日(五)上午 9 時起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當天完畢後公布於網站及公佈欄。
4.報到日期: 5 月 4 日上午 11:00-下午 3:30 至幼兒園辦公室報到(資料同第一次報到)。
六、抽籤程序及地點:
(一)地點:本校行政大樓四樓會議室。
(二)家長需親自或委託他人(須有本人之委託書)到場,並攜帶本人及受託人相關證件。
(三)公布之備取名單候用期限至 108 年 2 月 28 日止。
七、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且家長須主動提供本市機關規定之相關佐證資料:
(一)第一優先:符合「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所稱之不利條件幼兒,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幼兒(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市特教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4. 原住民籍幼兒(不限設籍本市)。
5.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
1.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
2.育有 3 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學齡滿 4 足歲幼兒(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八、本市各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班級,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
(一)五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二)四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三)三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四)五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五)五歲一般幼兒。(六)四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七)三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八)四歲一般幼兒。(九)三歲一般幼兒。
九、本園無交通車,請家長自行接送,本園已就讀幼兒可直升,不必另行登記抽籤。
十、本簡章經校長批示轉呈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永康國小附設幼兒園 2324462 轉 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