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07年 8 月 31 日府社助字第 1070968894 號函轉衛生福利部 107年 8 月 27 日衛部救字第 1071363177 號函辦理。。
二、為妥適照顧受災民眾,該部彙整「水災災害救(協)助事項簡要摘述一覽表」供各機關辦理相關災害救助審核發放事宜,評估災民需求並協助聯結相關資源,俾使受災民眾及早回歸正常生活。
三、檢附前揭一覽表1份。
四、如有助學金補助事宜等疑問,請洽本局學輔校安科成淑慧小姐(電話:06-2991111分機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