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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意青 - 總務處 | 2015-12-21 | 點閱數: 774
  1. 符合 105 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資格,經永康區社會課審核通過者,社會課將於 1/5 起發放證明書。
  2. 請拿到證明文件者交給班級導師,再轉交給總務處陳淑芬幹事,以供新學期減免註冊費。
  3. 殘障手冊若將到期,特教組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