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 107 年 9 月 14 日善水教字第 1070004015 號函辦理。
二、該校 107 學年度 1 學期期中招生自即日起至 107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七、八、九年級在籍男性學生。
四、招生對象為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
五、申請通過之學生,將另行通知以辦理後續轉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