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業於 107年8 月 15 日南市教專字第 1070904703 號諒達,合先敘明。
二、 108年2 月 8 日(星期五)適逢寒假期間,爰公立中小學無須因應春節假期調整放假而進行補課作業;又依「教師請假規則」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爰此,各級學校教職員均應依行政院人事總處規定於 1 月 19 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惟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不必到校。
三、另因 108年2 月 8 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 1 月 19 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恐有家長上班而學生獨自在家無人照護之問題,請學校於假期前預先提醒家長與學童留意假期安全。
四、綜上,請各校於寒假前利用相關管道(如:寒假須知、給家長的一封信、成績通知單等)轉知學生及家長,並妥善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