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案之受理時間,訂於 108 年 4 月 1 日
(星期一)至 4 月 30 日(星期二)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團體或機構申請案,請申請人將其申請文件寄(或送)至承辦學校隆田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