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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幼兒園 | 2019-04-08 | 點閱數: 1160

一、  檢附旨揭要點第二點、第三點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條文各1份(如附件1),另檢附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通報(疑似)腸病毒疫情處置流程供參(如附件2)。

 

二、有關查詢當年度發生腸病毒71型陽性個案或年齡滿3個月()以上重症個案地區,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腸病毒防治專區(首頁 > 傳染病介紹 > 第三類法定傳染病 >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 疫情訊息 > 發生腸病毒71型陽性個案或年齡滿3個月()以上重症個案地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