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願的班級請於 4/26 日(五)備妥資料(請參閱附件),送至活動組協助送局,逾期不候
一、參訪活動日期: 108 年 5 月 18 日至 6 月 28 日。 二、申請學校資格:本市國中小學皆可申請(偏遠學校優先補助)。 三、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08 年 4 月 30 日止(預計受理 15 間學校申請,依發文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四、檢附活動申請簡章乙份。
五、預申請者,請配合檢附相關資料及成果以便申請與核銷,如無法配合請勿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