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期間:109 年 2 月 17 日-109 年 3 月 20 日止。 二、獲獎名單公告:預計 109 年 5 月下旬,如有異動,將於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公告。
三、申請類別: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助學金、新住民證照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
四、申請方式及申請文件:詳如附件
五、公告獲獎方式:公告於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首頁最新消息區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