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1 月 29 日肺中指字第 1093700031 號函辦理。
二、適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及流感流行季節期間,且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將陸續開始上課或開學,該中心訂定旨揭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請加強宣導及辦理各項防疫工作:
(一)各班導師可利用簡訊、 Line 等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並保持個人衛生習慣,有疑似症狀時落實通報及健康管理。
(二)各班教室請維持環境通風、消毒清潔,加強教育宣導、生病人員區隔措施及通報作業(校安、衛生單位)等。
三、請隨時注意疫情,可查詢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https://cpd.moe.gov.tw/)、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網站( http://203.68.64.40/six/main/board1/index.aspx )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首頁( https://www.cdc.gov.tw/)之疫情相關訊息,亦可參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相關疫情及中、英文宣導素材,增進防疫知能。
四、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1 月 29 日肺中指字第 1093700031 號函及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