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楊嘉琪 - 教務處 | 2020-02-25 | 點閱數: 363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9 年 2 月 19 日府教學字第 1090030412 號函辦理。
二、貴校倘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並有意返回該縣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 109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前通知註冊組,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事宜。
三、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亦可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 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106 學區劃分表」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