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該實施要點可至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 https://web.arte.gov.tw/nsac/news_show.aspx?page=1 「實施 要點」專區下載。 二、109 學年度仍將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 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 本市比賽將依上開實施要點另訂實施計畫,並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