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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天德 - 教務處 | 2020-06-20 | 點閱數: 331

壹、 計畫目的
為推廣臺南市文化資產教育,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法, 希冀透過舉辦臺南市「文資小學堂」知識競賽活動,強化校園推廣、往下扎根學習成效,建立學童良好的文化資產保存觀念。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參、 參賽資格
以臺南市國民小學在學高年級生(109 學年度五、六年級)為限,每隊以 3 人為限,得以學校名義或自行組隊參加,惟需有老師或家長擔任領隊及聯絡人,以利主辦單位(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聯絡競賽相關事宜。
肆、 競賽時間及地點(暫定,將依報名隊伍總數調整)
一、 活動時間: 109 年 10 月 25 日(日)
二、 活動地點: 將於 109 年 8 月 31 日於本處官網及臉書同步公告
伍、 報名辦法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8 月 15 日(六)24 : 00 止(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或郵戳為憑)。
二、 報名方式:
(一) 填妥報名表以電子檔方式寄至: leehf@mail.tainan.gov.tw
(二) 填妥報名表以紙本郵寄至「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70041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 5 巷 1 號 3 樓文物管理及行政組 李小姐 收)。
三、 比賽流程及場次安排將於 109 年 8 月 31 日(一)同步發布於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官網及 FB ,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周知各隊聯絡人。
四、 請報名參賽隊伍於競賽當天攜帶相關證件供主辦單位查驗, 並依指定時間及地點入場參賽。
五、 活動報名諮詢專線: 06-2213569 或 06-2213597#507 ,李小姐。
陸、 競賽題目命題範圍及方式
一、 以《文化資產保存法》、本處出版品、 相關新聞事件為命題範圍, 本年度題庫內容請至本處官網下載瀏覽。
二、 命題方式以選擇題或簡答題為主。
三、 本年度題庫將不提供答案,請參賽者依題目下方來源說明進行資料蒐集與整理。
四、 競賽題目皆擷取自本年度題庫內容,惟為增加比賽過程之挑戰性與趣味性, 題目之敘述方式將進行調整,請參賽隊伍注意。
柒、 競賽規則:
一、 競賽為搶答制,由參賽者觀看圖文, 並聽從主持人提問按燈搶答,如於敘述題目跟選項時, 即知曉答案,便可按燈搶答,無須等待主持人唸完;惟需於主持人示意回答後 5 秒鐘內回答, 超過 5 秒視為搶答錯誤,且答題需選項與答案都完整回答才給予計分。 若主持人唸完所有選項, 10 秒內
無人搶答, 直接進行下一題。
二、 單場次比賽以四隊及十題題目為原則, 每題有兩次搶答機會, 若第一次搶答錯誤,第二次由其他三隊搶答, 若第二次仍答錯,該題皆無得分,
進行下一題搶答。
三、 競賽晉級與否採積分制, 答對一題 1 分。 單場次積分最高者即可晉級,同分者採單題 PK 賽,先得分者即勝。
四、 為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如有爭議, 將由該場次之評判委員討論並決定正確解答及得分隊伍。
捌、 獎勵辦法:
一、 首獎:禮券九千元
二、 二獎: 禮券六千元
三、 三獎: 禮券三千元
四、 參加獎:每位同學致贈「 台灣地理圖繪」拼圖一套。
玖、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應遵守競賽規則,並準時進入競賽會場,未依規定時間入場者視同棄權。
二、 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智慧型電子產品等會發出聲音的多媒體器材,不得於競賽當中使用。
三、 競賽進行中嚴禁參賽者隨意走動進出及擾亂競賽秩序,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四、 凡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活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品內容之權利。
五、 本活動將全程錄影, 故錄影過程請需配合主辦單位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