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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柔分 - 教務處 | 2021-02-22 | 點閱數: 208

一、 此獎助學金由台南市各區公所受理收件,符合申請資格者於本年3 月 22 日前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 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申請表件各一份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

       「原住民」或下載(網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