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件辦法:
(一)請各校依兒童節創意活動徵件實施計畫及報名表,簡述學校辦理兒童節相關創意巧思活動(含報名表至多 5 頁),一式 3 份,於 110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前,寄達承辦學校東區勝利國小教務主任黃郁雯收(地址: 701 臺南市東區勝利路 10 號),投件後請電話確認。聯絡電話:(06)2372982 分機 811 。
(二)參加徵件之學校經主辦單位評選為特優後,將安排市長於慶祝活動當日入校一同參與活動。
二、實施方式及獎勵辦法:
(一)依送件數擇優評選特優 2 校、優等 4 校及甲等 6 校。由本局延聘專家學者或教育局人員組成評選小組,決定獲選學校。
(二)獲選為特優學校頒發獎勵金新臺幣(以下同) 1 萬元以補助辦理是項活動;獲選為優等學校頒發獎勵金 5,000 元;獲選為甲等頒發獎勵金 3,000 元。
三、附上實施計畫,各班級如有意願送件者,請填寫計畫後送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