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10 年 3 月 26 日高師大特教字第 1101002414 號函、教育局公告 175307 號辦理
二、本研習參加對象如下:
(一)高雄市資優或特教老師(優先錄取)。
(二)各國中(小)資優或特教老師。
(三)各國中(小)普通教育老師。
三、研習地點及日期,請參閱研習計畫,如附件。
五、請學校本權責惠允公(差)假與會出席,一年內補休一日,課務自理。
六、配合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請研習人員配戴口罩與會,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七、如有疑義,請逕洽該校聯絡人莊筱珍、許純蓓,電話: 07-7172930 分機 1631 、 1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