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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嘉琪 - 教務處 | 2016-03-18 | 點閱數: 934

說明:

 

一、檢送旨揭比賽辦法 1份。

 

二、比賽分初、決賽兩階段,初賽請依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送件,自即日起至 105年 5 月 9 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請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發展組書法比賽【(500)彰化市卦山路 18 號】收。

 

三、經評審入選者,由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通知參加決賽,時間為 105年 5 月 28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起,地點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 18 號),確定時間以決賽分組通知單為準。

 

四、本案聯絡人: 林迺昂君(電話: 04-7222729 分機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