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長虹教育基金會 113 年 5 月 3 日(113)虹字第 068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旨揭補助辦法各 1 份如附件。
南資信箱
永仁Gsuite
報修
教室預約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