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料請於 109 年 10 月 8 日前,提送學生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要寄到區公所,所以建議早一點送)
二、申請作業須知及表件,請參閱附件。
三、獎助學金申請表中「就讀學校」及「就讀年級」請填寫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所就讀學校及年級。
南資信箱
永仁Gsuite
教室預約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