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 年度綜所稅第 2 批退稅將於 113 年 10 月 31 日撥入指定帳戶,未指定帳戶者將同日寄發退稅憑單。
(二)為穩定物價,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免徵營業稅;汽、柴油貨物稅每公升調降 2 元及 1.5 元。
(三)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除有自住之事實外,尚須辦竣戶籍登記,方得適用。
(四)113 年 9-12 月期每期統一發票雲端發票專屬 500 元獎從 195 萬組增加為 245 萬組。
(五)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自 114 年 1 月 1 日施行。
(六)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每年應完成 24 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以免喪失次年之執業資格。
(七)出租機關不會要求您繳納法令規定以外費用(如代書費、手續費或紅包等),也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要求您到 ATM 或網路銀行轉帳繳款或領錢,請提高警覺,如遇有可疑訊息,請立即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或洽詢出租機關確認,以
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
(八)請多利用「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線上方式申辦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
(九)民眾如遇稅捐爭議,可向稽徵機關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十)性別尊重大步走,性騷擾防治你和我,友善職場平權逗陣來。
二、宣導期間:一(一)請刊登至 10 月 31 日,一(二)請刊登至 12 月 31 日,其餘請自即日起至下次刊載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