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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珮嘉 - 教務處 | 2025-02-03 | 點閱數: 21

一、依據該局 114 年 1 月 17 日南市社助字第 114015340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15 日受理申請。

三、補助對象為本市年滿 16 歲至未滿 25 歲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之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青年(不含進修部、產學合作、建教合作及在職專班)。

四、申請方式以填寫申請書,完成申請補助總金額所需之課程講座學習時數及服務學習體驗時數,並備齊相關申請資料後,寄至該局社會救助科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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