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4 年 4 月 1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1322 號函辦理。
二、為擴增學生使用雙語的頻率與機會,國教署統整現行已推動之相關雙語學習計畫(包括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公立國民中小學校與國外姊妹校互惠機制實施計畫),自 114 學年度提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以下稱本計畫),支持學校營造全校師生共學的雙語生活化學習氛圍,增加全校學生接觸英語文的頻率,讓師生能自然而然的在校園生活中運用雙語。
三、本計畫提出三個面向,分別為雙語生活化多元學習校園(以下簡稱雙語生活化)、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跨國締結姊妹校,並以三面向組合為四種模式供學校選擇申請,其中雙語生活化貫穿於各模式,說明如下:
(一)模式一:雙語生活化。
(二)模式二:雙語生活化及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
(三)模式三:雙語生活化及跨國締結姊妹校。
(四)模式四:雙語生活化、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及跨國締結姊妹校。
四、有關本計畫之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本計畫為整合型計畫,爰「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計畫」、「跨國締結姊妹校計畫」不再個別徵件,又「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亦不再設算經費,爰有意願辦理本計畫者,均請依本計畫規定提出申請。
(二)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 114 年 5 月 26 日前填具申請表件函報本局。
五、檢附本計畫、申請說明會簡報、申請說明會問答集、預估各模式可核定校數一覽表、學校試填案例、申請總表及學校成果報告格式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