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所屬各級學校 115 年度校園空地經營自給農園推動計畫辦理。
二、計畫摘要如下:
(一)補助額度:參酌各校計畫內容及去年執行成果,每校補助經費新臺幣(以下同) 6,000 至 1 萬 5,000 元(經常門費用),以補助 80 校為原則; 114 年度起新增幼兒園加分項目,鼓勵各校規劃幼兒園課程或園所單獨提出申請。
(二)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本( 115 )年 11 月 30 日止。
(三)施作方式:一般農耕、栽培箱有機菜園、水耕及魚菜共生等方式均可,請依需求自行規劃。
(四)計畫撰寫建議方向:可結合環境教育,在地食材、食育課程、社區大學或引進社區農作專家(例如:臺南新農人)指導學生種植蔬果等。
(五)審查方式:
1、依提報計畫內容審查,擇優錄取,獲補助學校名單將另案函知。
2、學校有取得低碳校園標章認證(包含節電校園標章、水資源校園標章、資源循環校園標章、永續綠校園標章及低碳生活校園標章 5 種),列為加分項目。
(六)送件期限:請務必於本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表、學校核章經概表及課程規畫表(如有編列授課講師費請務必檢附,無則免)(詳如附件表 1 、 2 、 3 、 4 )免備文逕寄至本市鹽水區岸內國民小學,收件地址: 737 臺南市鹽水區岸內里新岸內 96 號學務組陳佳琳組長收,逾期不候。
(七)另學校如因故未持續申請本案計畫者,先前補助購置之設備應妥為運用,俾利延續低碳校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