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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0-11-03 | 點閱數: 437

教育部 110 年度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以下稱本方案)學校宣導、輔導、申請及初審等相關注意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輔導推薦及審查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 1 )。
二、本部已於 109 年 10 月 8 日辦理全國 1 場次 110 年度種子教師培訓營,各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稱學校)薦派 1 名專責教師或行政人員參與,擔任本方案種子教師及聯絡窗口,以利組成學校執行小組,辦理學校宣導、輔導、調查、初審等事宜(相關推動時程如附件 2 )。
三、學校辦理本方案相關工作,種子教師應於培訓完成後,協助訂定本方案學校執行小組設置要點,並組成學校執行小組,辦理宣導、輔導、初審及推薦等工作。學校執行小組設置要點請參酌參考示例(如附件 3 ),請依實際需求自行調整訂定;惟宣導、輔導、審查及推薦等任務不得偏漏。
四、學校執行小組應於適當時間(如週、班會),針對 109 學年度高三應屆畢業生辦理校內宣導說明會,並開放家長參與。
五、 110 年度(109 學年度)學生申請預計自 109 年 11 月 1 日至 110 年 3 月 16 日以線上填寫方式進行(網址及操作方式另函通知),本年度本部將依例彙整學生希望就業縣市及職缺產業類別,提供勞動部及各部會及早開發合適在地職缺(申請書如附件 4 )。
六、學校應落實生涯輔導工作,透過生涯輔導課程及導師晤談等,完成輔導綜合考評(如附件 5 ),推薦適合學生並協助完成申請書、詳細閱讀共同注意事項後簽名留校備查(如附件 6 )及資料上傳,俾本部接續辦理複審及確定推薦參與就業媒合名單。
七、為利分區(縣市)協助學校推動本方案,並辦理本方案之宣導及學校執行之後續追蹤輔導工作,本部特成立方案宣導輔導團,如對學校宣導、輔導及填報各項報表格式有疑義,請洽輔導團協助。
八、惠請協助將電子海報印出並公告周知,紙本摺頁請轉發有意願參與之 109 學年度高三應屆畢業生(由印刷廠商另行寄送)。海報、摺頁、宣導簡報及其他方案相關資訊,請上本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專區」(http://www.edu.tw/1013/)查詢並下載,敬請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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