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23950 號轉知辦理。
二、旨揭辦法重點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全國在學之國中、小學生於 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平均成績及日常生活表現成績甲等或 80 分以上。(國小生無等第分數者,日常生活表現評語需為正向且無違規事項),且無不良行為。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09 年 4 月 24 日截止。
三、如有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其他疑問,請逕洽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姚小姐(電話: 02-2776-6133#158 )。
四、檢附 108 學年度「嚴道博士公益獎助學金」申請辦法相關附件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