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教署 109 年 3 月 1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90026906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本案獎學金之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 (一)就讀本市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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