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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20-04-21 | 點閱數: 435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09 年 4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32592 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爰擬訂旨揭實施計畫(如附件),以達激勵優質教師及凝聚績優團隊向心力。
三、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立及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團隊,每校以 1 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 1 團隊應由 3 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 10 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三組,各組分別評選。
(三)方式: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由主管機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每組分別推薦 1 至 5 個團隊(不得推薦跨校團隊)。
2、自行報名:
(1)國教署管轄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之教師團隊可逕自掛號郵寄報名表報名(各校限 1 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2)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 2 校以上組成)。
(四)時程: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9 年 6 月 15 日截止。
(五)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 5 項次予以評分。
(六)獎勵: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 3 至 5 隊、優等 5 至 10 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並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績優團隊獎狀一紙,得由所屬機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
2、經評選獲特優之團隊另由國教署薦送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
四、請欲參加選拔之學校,即日起至 109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前檢附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送至本局,由本局擇優推薦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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