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09 年度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1 份,請轉知貴屬志工團隊踴躍參加選拔,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4 月 8 日府社團字第 1090443102 號函辦理。
二、本項選拔活動本局收件截止日為 109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其服務對象及服務範疇不拘,但請優先推薦曾獲貴單位或全國性表揚之志工團隊(含民間單位志工團隊;但 104 年至 108 年曾獲衛生福利部獎勵者除外)。
三、參選團隊之服務績效均以近 3 年(即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之服務事蹟為限,並請註明其歷年獲獎或受表揚情形。
四、參選應備資料包含推薦表、近 3 年( 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之書面報告、相關佐證資料及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各一式 10 份,並附服務活動照片 6 張,及光碟(內含推薦表、書面報告及活動照片電子檔,以利專輯製作)1 份,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詳見實施計畫)。
五、本項活動實施計畫、評選項目、推薦表、書面報告大綱、推薦名冊彙整表、預定工作進度表、近 5 年(104 年至 108 年)衛生福利部團隊選拔獎勵名冊之電子檔,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全球志願服務資訊網」(http://vol.mohw.gov.tw/vol/index.jsp)公告區最新消息,請至該網站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