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台南市教育局徵選 109 學年度高中輔導團學科領域兼任課程輔導員,請貴校鼓勵並推薦教師報名,協力研發推廣各學科領域課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臺南市 109 學年度申請計畫辦理。
二、具備資格:
(一)臺南區公私立高中職現職教師,並擁有高中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之各款情事者。
(三)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高級中學之教學工作年資至 109 年 7 月 31 日止屆滿 3 年以上。
(四)熟悉課程及新課綱之基本理念與相關知能。
(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上網、軟體運用等能力。
(六)對研發各學習領域課程與教材教法深具興趣。
三、兼任輔導員每人減授以 4 節為限,徵求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物理、化學、藝術、綜合、體育、科技等學科領域。人數及節數視核准計畫及各團任務調整。
四、有意願者請於 109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寫附件表格,將核章紙本寄 708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4 樓,新課綱專案辦公室收。詳情可致電(06)298-6202 轉分機 21 蘇瑛慧課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