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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 112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宣導圖卡及流程圖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2 月 10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20201049 號函辦理。
二、服務內容: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及代理教師。
(二)服務內容:提供教師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三)服務流程:由教師自行或經教師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申請,由市府教育局局受託單位(寬欣心理治療所)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 112 年 2 月 4 日府教學字第 1120021555 號函辦理。
二、本市預計於 112 年 5 月 1 日(星期一),於安平國中辦理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之積分審查作業,詳細流程另行公告。
三、旨揭介聘作業申請表將由本局另案統一發放。
四、有意願參與旨揭介聘作業之教師,相關訊息請至「112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網址: http://tasweb.kh.edu.tw/112)查詢(網站目前建置中)。
主旨: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檢送「112 年春節廉政宣導小叮嚀」及「112 年春節公務機密、機關安全宣導標語」各 1 份,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度廉政工作計畫及 112 年 1 月 16 日第 212315 號電子公告辦理。
二、請同仁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即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