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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 113 年 7 月 31 日衛部心字第 1131761945 號函及臺南市政府 113 年 8 月 2 日府衛心字第 1131054216 號辦理。
二、旨揭平臺係為提供一般民眾及各機關(構)、學校等相關單位,反映網路媒體不當自殺內容之申訴管道,以協助傳播媒體及網際網路平臺業者遵循自殺防治法第 16 條規定,並依世界衛生組織自殺新聞報導原則建立自律機制,提升自殺防治成效。
三、平臺相關資訊如下:
(一)網址: https://msp-appeal.org.tw (啟用後將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網頁)。
(二)服務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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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8 月 5 日臺教學(四)字第 1130078766 號函辦理。
二、活動日期:113 年 10 月 29 日(二)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四)。
三、活動對象: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教師、一般教師、大專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各領域治療師與蕭觀領域專家學者、研究生等。
四、報名截止日期 11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7 日止。
五、倘對上揭活動又疑問,請逕洽執行單位,電話 03-5715131 轉 77201 、 77203 、 77207 。
六、檢附原函文、實施計畫(如附件)各 1 份。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3 年 5 月 15 日南市教特(三)第 1130576724 號函辦理。
二、實施目的:宣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課程實施規範內涵及建立學校輔導、特教、普通班教師及導師之合作模式。
三、參加人員 : 本市各國中小普通班教師或特教老師(普通班導師優先錄取),預計每場次錄取 50 名。本局保有最後審核權。
四、辦理時間、地點及報名方式:
(一)溪南場:
時間: 113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二)9:00-16:00 。
地點: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國小資訊圖書館一樓。
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前,登入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本府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合作辦理「《紋化痕跡》排灣•魯凱女性文手文化藝術展」,並偕同屏東縣霧臺鄉公所、來義鄉公所及泰武鄉公所館際合作,共同執行排灣族與魯凱族女性文手田野調查、展覽籌畫及專書出版。該展覽集結五座原文館努力成果,敬邀蒞臨參觀。
二、活動資訊如下:
(一)時間: 113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至 9 月 22 日(星期日), 9 時至 17 時,星期一休館。
(二)地點: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第一展廳(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 34 號)。
三、活動詳情請至本府官網(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本市原文館(札哈木會館或原住民文物館...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局 113 年 6 月 26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30855005 號函修改計畫內容。
二、本次修正主要內容如下:
(一)延長收件截止日:因應多日颱風連假,原計畫收件截止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延長至 8 月 12 日(星期一)止。
(二)從「校」為單位改以「案件數」申請:
1、原每校補助 2 萬,預計補助 200 校;修正後每校改以「案件數」申請,最多申請三案,每案補助 2 萬元,上限 6 萬元,預計補助 200 案。
2、申請案件「數」逾補助名額時,本局將參考學校規模及送件時間(以郵戳為憑)核給補助案件數。
三、計畫實施期程: 113 年 9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四、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
(一)活動時間: 113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 9:00-16:00
(二)活動對象:期待增進親子關係之家長與 10-15 歲之青少年,共 15 組 (家長與孩子須一同參與)
(三)活動地點: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二樓研習教室)
(四)活動費用:本活動課程為免費,當日中午備有免費餐盒。
(五)報名連結: https://web.tainan.gov.tw/family/Active_Content.aspx?n=24897&ss=9942B8B87D246D56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8 月 16 日(星期五)或額滿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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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提供本市成人基本教育班(含新住民教育班)、新住民學習中心及國中、小補校學生,展現學習成果之機會,並鼓勵學員分享自身成長、生活及學習經驗,促進多元文化交流及相互肯定,鼓舞更多民眾共同邁向終身學習之路,特辦理旨揭活動。
二、本次活動共分 4 組,參賽主題分為「快樂學習讀書趣」、「臺南 400 幸福樂活遊」,參賽組別分為新住民組、本國成人組,分組進行評比,預計於 9 月 16 日(星期一)截止收件。
三、參加對象: 113 年臺南市國中、國小補校、新住民學習中心及成人基本教育班(含新住民教育班)學生。
四、 113 年度經本局核定開辦成人基本教育班(含新住民教育班) 2 期以上...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