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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轉知 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0-02-05 | 點閱數: 518

日前公告之「自主健康觀察」已提升至「自主健康管理」層級,中港澳入境時無症狀旅客,應配合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避免外出,如需外出應全程配戴外科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期間如出現不適症狀,請立即撥打防疫專線 1922 依指示就醫。

 

本次強制隔離、隔離檢疫或健康自主管理期間差勤規範如下,如有需隔離檢疫或居家健康自主管理者請及時通報人事室~

具以下情形之一者,應依衛生主管機關規定進行強制隔離、隔離檢疫,均以公假登記。
1.確定病例(強制隔離期間)
2.疑似病例(結果確定前在院隔離期間)
3.確定病例之接觸者(居家隔離期間)
4.湖北省、廣東省及浙江省旅遊史、小三通旅客(可歸責於當事人者不核予公假)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由衛生主管機關進行健康追蹤 14 日,或自主管理 14 日,均以病假登記(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
1.中港澳入境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旅客
2.中港澳入境時無症狀旅客
3.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

另有關本次公務人員防疫照顧假相關規範,俟人事行政總處公布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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