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教育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112 學年度數位學習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承辦學校、甄選類別、名額、聘期、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類別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聘期 |
工作地點 |
資訊網路 |
3 |
2 |
業務為全年性推動之工作,寒暑假仍須上班,考量業務延續及推展性,爰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學年度結束(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惟 113 年度預算尚未經教育部核定,俟預算核定後延續或縮減聘期。 |
教育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
備註: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歡迎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報名應試。
類別:資訊網路
參、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4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5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2年 09 月 15 日(星期五)至 112 年 09 月 21 日(星期四)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zh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112年 09 月 15 日(星期五)至 112 年 09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假日期間報名表請裝袋彌封放置於警衛室)(逾時恕不受理) |
|
第 2 次報名時間 |
112年 09 月 25 日 (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 次報名時間 |
112年 09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 次報名時間 |
112年 10 月 02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5 次報名時間 |
112年 10 月 0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日新國小教務處,電話:06-2912931轉 510 吳庭耀主任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如因畢業學校因印製畢業證書延誤,需出示畢業學校畢業證明),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 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 次甄試日期 |
112年 09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 次甄試日期 |
112年 09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 次甄試日期 |
112年 09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4 次甄試日期 |
112年 10 月 03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5 次甄試日期 |
112年 10 月 0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日新國小教務處
附註:因應Covid-19疫情變化快速,本校本次教甄將先採取實體教甄,然若疫情嚴重必須改採線上甄選時,將使用Google Meet進行線上甄試。因應疫情變化,請報名甄選教師務必留下正確的E-mial,以利聯繫,並持續注意本校校網公告甄選訊息。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數位學習工具實作(50%):(第 9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類別 |
實作範圍 |
考試單元 |
資訊網路 |
(1)校園載具管理 (2)校園網路管理 |
(可自備簡報檔案) |
二、口試(50%):每人 10 分鐘。以資訊概念問答、數位學習專業知能、行政專業處理為主。
(第 9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並公告: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並將錄取名單公告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
第 1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2年 09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前 |
第 2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2年 09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前 |
第 3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2年 0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 |
第 4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2年 10 月 03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前 |
第 5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2年 10 月 05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 次成績複查 |
112年 09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
第 2 次成績複查 |
112年 09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
第 3 次成績複查 |
112年 0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
第 4 次成績複查 |
112年 10 月 03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
第 5 次成績複查 |
112年 10 月 05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2年 09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 |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2年 09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 |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2年 0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
第 4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2年 10 月 03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 |
第 5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2年 10 月 05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
四、甄選錄取人員由日新國小進用,通知到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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